| a.
出勤獎 |
目的: 培養同學有守時的責任心
條件: 同學全年不遲到、不缺席
申請: 不需申請, 自動參加
獎勵: 優點1個 (每學期計) |
| b. 功課勤學獎 |
目的:
培養同學有完成指定工作的責任心
條件: 同學全年交齊功課
申請: 不需申請, 自動參加
獎勵: 優點1個 (每學期計) |
|
c. 自我提升計劃 |
目的: 培養同學有自我完善, 有進取心
條件: 自我計劃增值的項目
申請: 需向訓導處申請參加
獎勵: 優點1個 (全年計) |
| d. 自新計劃 |
目的: 培養同學有自我改善, 有向善心
條件: 自我計劃改善的項目
申請: 需向訓導處申請參加
獎勵: 抵銷缺點或小過1個 |
| e. 校服儀容整齊獎 |
目的:
培養同學有整齊清潔而純樸的外表
條件: 整潔的校服及儀容 (全年沒有被記名)
申請: 不需申請, 自動參加
獎勵: 優點1個 (每學期計) |
| f. 行為優異獎 |
目的: 培養同學有優良的行為表現
條件: 須符合下列全部條件:
1. 操行必須是甲等 (A-/A/A+)。
2. 在該學期並沒有被記缺點、小過或大過。
3. 良好出席紀錄(包括沒有遲到及沒有無故缺席紀錄*)
(*無故缺席紀錄---告假後沒有交請假信、又沒有合理解釋)
4. 優良學習態度(包括手冊內之功課紀錄齊全,準時交功課,時常帶齊課本,上課專心等。)
申請: 每學期完結後由班主任提名行為優異學生
獎勵: 優點1個 (每學期計) 及 證書1張 |
| g. 金校章 |
目的:
表揚有優良行為表現的同學
條件: 須符合下列全部條件:
1. 於本學期獲得行為優異獎。
2. 於本學期另有2次或以上優點紀錄。
3. 於本學期有1次或以上校內服務紀錄。 (例如班長、領袖生)
4. 於本學期有1次或以上校外服務紀錄。 (應有有關機構證明, 例如賣旗、探訪老人)
申請: 每學期完結後由班主任提名行為優異, 可資模範的學生
獎勵: 金校章1個* |
| h. 紅邊金校章 |
目的: 表揚有優良行為表現, 可作典範的同學
條件: 同一學年內,已有金校章的同學,若再獲另一個金校章的資格,則會獲得紅邊金校章。
申請: 每學期完結後由班主任提名模範學生
獎勵: 紅邊金校章1個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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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註* |
配帶金/紅邊金校章條款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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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合資格獲金校章的同學,個人永久擁有該枚金校章並由學校授權配帶。
2. 學校會公佈有資格配帶金校章的同學名單。名單上無名字的配帶者將視乎情況被記缺點或其他處罰。
3. 有資格並之前獲准配帶金校章的同學,可能因下列情況而被剝奪配帶的資格: (
取得金校章後任何時間被記缺點或以上過失 )
4. 不掛失、不補發
5. 由學校免費贈送金/紅邊金校章予合資格的同學 |